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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甘肃省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讲座暨“伏羲堂论坛”第三十三讲
发布时间:2016-10-19 |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大学生通讯社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大学生通讯社
发布时间:2016-10-19

10月18日下午,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的2016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学讲座走进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志强为广大师生作了题为《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基石》的报告。

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王新荣、省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任杰、学校党委宣传部、各学院相关负责人,我校师生400余人现场聆听了报告。报告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主持。

李志强首先就国内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一些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作了举例分析。他说,在全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前提下,社会结构转型,快速城市化冲击着中国社会,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方面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报告中,李志强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共时性与历时性比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他指出,法治社会不等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社会,后者以法治为基础,是法治社会的升华,是法治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人在社会中结成一种既分工又合作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不是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与否的唯一决定性因素,立法的社会理念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时,他强调,我国政府应该建立三个目标:首先是效率目标、其次是公平目标、再次是社会目标。他表明,在这些目标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既有效率又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是促进社会与经济同步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使社会公平得到了极大的体现,缩小了贫富差距,减少了社会不平等现象,扩大了民主,缓和了社会矛盾。

报告最后,李志强强调,在经济社会里,要有法律的意识存在,无论自己是贫是富,必不可少的是我们要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李教授报告中丰富的案例、幽默的语言、扎实的知识储备引来听众的阵阵掌声。

本次讲座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学会联合举办,我校党委宣传部、人文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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