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三、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情形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四、申报流程
1.简易申报
如果您未使用过“个人所得税”APP,请先扫码注册:

登录APP,查看“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点击“开始申报”,或通过“我要办税”或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发起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二步确认“任职受雇单位”——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2.标准申报
第一步如您选择标准申报,有两种填报方式,您可选择使用预填服务,也可使用空白申报表申报,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预先查看相关收入纳税数据,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
操作路径如下:确认选择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第二步如果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则系统会自动带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此处应特别注意“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因为不同计税方式会导致税额不同,您在正式提交申报前可比较选择最优计税方式。具体方法为:点击“工资薪金”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选择将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选择【单独计税】,然后返回申报界面查看不同计税结果。我校师生可以自行进行计税测试比较,最终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第三步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一一核对或填报——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第四步:退(补)税
01.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02.如存在少预缴税款,则需要补税。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 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五、税务局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提示



如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税务局纳税咨询电话:12366,也可以拨打计财处资金科电话:7631171进行咨询。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