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赛时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
初赛地点:博学楼(3号教学楼)
(一)8:20 考生入场。
(二)8:57 A类、B类、C类听力考试开始试音,请同学们提前调试好耳机,试音结束后听力正式开始。
(三)9:3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四)11:00 考试结束。
二、考试证件和文具
(一)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音频调频耳机及电池。因未携带耳机或耳机质量问题导致影响听力效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听力试音时间:频率为77兆赫兹。考前每天10:00—12:00,16:00—18:00学校持续播放试音,考生应自行测试所在考场教室试音效果,如遇问题及时向所在学院反映。
(四)听力播放形式:A类-通过考场多媒体设备播放听力,B类-通过考场多媒体设备播放听力,C类-由校园广播播放听力。
三、考试违纪及处理
(一)严禁将通讯工具(包括智能手环、电子手表、关闭状态的手机等)带入考场。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利用其他手段作弊者,将按学校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考生,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将按违规处理。
(四)撕毁、涂抹、破坏试题册、答题卡或答题纸,考试结束携带答题卡、答题纸离开考场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对于考试后发现试卷雷同的考生,成绩以零分记,并按考试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