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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1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5-09-01作者:佚名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发布的《2026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指南》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专项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采取“项目制”模式,由学校统一申报项目,获批后根据立项名额选拔推荐人员。

二、申报重点与要求

1. 申报主题:应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重点支持围绕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等五类人才培养的项目。

2. 合作方要求: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并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3. 选派类别与期限:

主要选派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3-12个月)。

可少量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12-24个月,需妥善解决学费问题)、访问学者(资助期限3-12个月)。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需由项目单位争取外方免除或配套解决。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1个项目。

三、校内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学院准备与提交材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16),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与对外合作基础,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18:00前,完成以下工作:

①将申请平台要求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指定系统提交。

②完成本通知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并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提交以上纸质申报材料1份至躬行楼617办公室。

2. 学校评审:学校将于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开展报审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确保申报项目充分体现本单位在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思路和举措,科学评估、统筹计划实施阶段的分配,并建立长效机制,鼓励交叉学科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规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要求(详见《2026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18)。

项目申请在网申平台统一开展,请各学院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提交将无法纳入本次校级评审。

专此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7602215)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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