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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4-17作者:佚名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我校2026年学生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现已启动,面向全校选派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外国留学生);

2.热爱祖国,政治素质良好,身心健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学业成绩优秀,学习能力较强沟通表达与自理能力良好,能够适应境外学习生活;

4.外语水平良好,能够完成国(境)外学习交流任务。

二、交流项目

本年度拟开展赴俄罗斯、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6个国际化能力提升交流项目,项目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请报名学生于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智慧校园办事大厅线上提交《甘肃农业大学学生申请公派出国(境)项目报名表》,各学院线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后,于4月27日前将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躬行楼617室)。项目选派总规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选拔和资助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联合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及学院推荐情况开展复核,确定拟选派名单及拟资助名单,并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2.本年度学校出国(境)专项奖学金资助名额约50人(本科生和研究生各25人左右),按学生学业、外语水平等综合条件择优资助,资助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差额部分自理;未获资助者费用全部自理。

五、项目管理

1.学生获得选派资格后不得擅自放弃;因特殊原因确需放弃,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同意后方可放弃,放弃后不得再次申请。

2.曾获得学校出国(境)专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资助,可自费参加。

3.所有出国(境)交流学生需在项目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习任务,返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交流学习总结及交流照片。

4.对获得学校专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返校后须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审核后,由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不实者,将取消资助资格;在境外交流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其资助资格,已产生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全体学生,积极组织申报,确保通知到位。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7602215; 地址:躬行楼617)

附件:1.《2026年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

2.《2026年学生国际化能力提升项目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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