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总支扩大会议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传达学习学校党委中心组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就“创先争优”活动下一阶段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院长李唯,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马琦,副院长司怀军,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文晓洪主持。
司怀军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李唯谈了自己参加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体会。他指出,《条例》是我党历史上第二个关于高校党组织工作的准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出台的《条例》是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高校加强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他进一步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是关系到高校发展与稳定的一个关键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条例》正是对《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优良传统。他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要按照《条例》的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院党建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要分层次、多形式地在党内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精神;要积极开展党建思政研究工作,以《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扎实推进,确保学院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马琦就“创优争优”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他指出,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就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文晓洪最后强调指出,新颁布的《条例》贯彻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促进高校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条例》中的新精神,对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相关做法、修订相关制度提出合理意见,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将新《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