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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0-10-26 | 文章来源:林学院
文章来源:林学院
发布时间:2010-10-26

10月22日下午,林学院组织全体师生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就学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会议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齐广平主持。

在集体学习结束后,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有科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指出,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学校基层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高校用人及党管人才方面有了新的创新,提出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思想,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高校党的领导,推动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文件。他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党员严格要求自己的行动准则;学院要按照《条例》的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院党建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分层次、多形式地在在师生党员中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精神,确保学院党建工作及党员政治思想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王有科对学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作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指出,在公开承诺活动中,每位党员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安排,以每人做一件实事、好事为出发点,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个人公开承诺书,各支部也要充分酝酿作出各支部的公开承诺书;学院党总支和各支部书记要及时对各支部及所属支部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

齐广平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书要有具体事项和内容,不要说大话和空话,以便工作落实;毕业班学生党员可以以帮扶个别后进同学的形式落实承诺,使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圆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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