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我校师生代表赴东方红广场参加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甘肃省兰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平安建设”大型现场宣传活动。
今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同时也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验收年。在活动现场,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材料以及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宣传法律知识。有关单位还开展了《审计法》、《仲裁法》、《人民调节法》、《城市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期间,进行了纪念“12·4”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法治文艺演出。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区委、区政府主办,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城关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承办,旨在为周边群众提供一个了解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援助的机会,同时,也让在校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
此次共有包括省地震局、省税务局、兰州大学、甘肃安略律师事务所、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兰州市仲裁委员会等在内的30多家单位及社会组织参加了活动。我校法律系部分老师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十多位同学代表我校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在活动现场为过往市民发放了以“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公民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及消费者权益、劳动合同、农民工问题”等为内容的宣传材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达数十人次,涉及“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继承权、社会保障、赡养权”等多个问题。这也是我校首次参加校外的“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的有关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兰州市政府、城关区政府等有关省市领导巡视了活动现场,并和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的交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