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第二届法律文化节的活动安排,5月10日晚,应学校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在模拟审判法庭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中国法与转型中国法治”的专场学术讲座。我校师生近两百人聆听了讲座,报告会由校团委书记委华主持。
讲座伊始,刘光华教授要求同学们在理解中国法治现状中需掌握两个关键词——转型社会、共时性特征。刘光华教授先后从“法的理解、法的品性与载体、转型中国法治”等三部分向在场的师生们做了精彩讲述。
报告会上,刘光华教授从“特定人群、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特定的时空”等方面来精彩讲述了法的历史演变。他先后列举了《圣经·创世纪》中的水的记忆,中国古代的大禹治水等典故及自给自足的中国农耕文明和包括古中国、古印度、古埃及、两河流域等在内的世界五大文明等史实来详细阐述了水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及其水与法的联系、区别,进而论述了关于法的四种学说。
在讲到“法的品性与载体”时,刘光华教授运用“能与动、孩子的爱与否、袋子与棍子”等哲理故事,并结合中国古代老子哲学的阴阳学说,向在场的师生们详细阐述了“西学东渐”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法东渐,证据所在即胜负所在,结论唯一是法律的大前提等观点。他引用西方正义女神的传说阐述了西方法律的实物代表是剑与天平,是具有开放、阳刚之美的法;又引用许慎《说文解字》中关于“灋”的注解“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触不平而去之,从去”的上善若水的观点,得出中国法是具有消极性和包容性的而不同于西方法的阴柔之美的法。
另外,还举了“中山装”的四个口袋即四维(礼义廉耻)、胸前五粒纽扣代表着五权(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左右袖口的三个纽扣分别象征着“三民主义”和“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和思想的例子和“情、理、法”三者的关系来进一步说明了中国人对法的独特理解与贡献。
谈到“转型的中国法治”,刘光华教授从中西比较中指出:西方社会演进是整体推进,当前已进入信息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较为统一和单一。而中国转型社会则体现为一种共时性结构,似一个“同心圆”,从外及内分布着农耕、工商及信息化等多种生产方式,多元的生产方式产生了多元的法律需求,这与我国一元的立法与执法必然会产生强烈的不对称性和冲突。
最后,刘光华教授引用了中国古代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屈原的名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来勉励同学们要努力学习,将来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整场报告内容新颖、形式活泼、言语诙谐,不仅使广大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学习法学知识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而且也使我校师生在享受一场高水平学术盛宴的同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到了转型的中国法治现状和中国法的发展方向。
据悉,本场报告会是我校第二届法律文化节继4月21日后举行的第二场学术报告。主讲嘉宾刘光华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博士,曾多次赴美、法、泰、意等国的多所大学作访问学者,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家》、《中国乡村研究》、《经济法评论》、《经济法研究》、《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等中外文权威、核心期刊及中国人民大学、兰州大学等出版社发表出版学术论著近一百篇(部),并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总论部分),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在内的10余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
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等多家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及西南政法大学等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其讲课风格朴实生动,善于把理论形态还原成生活形态,用事说理,以理带事。近年来,多次受邀为高等院校师生讲学,广受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