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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6-10-26 | 文章来源:林学院
文章来源:林学院
发布时间:2016-10-26

10月25日下午,林学院党委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闫翔同志主持。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组织大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中共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866”衡量检验标尺的实施办法》等,闫翔书记边学边结合学院实际给大家做解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闫翔书记在学习会上提出要求:每个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将学习纳入“两学一做”的教育实践中,每个干部、每名党员结合学校贯彻从严治党制定的《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落实《主体责任“866”实施办法》,认真对照检查自己,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的规定要求。对照《问责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每个党员都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一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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