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人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公布的专栏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同时应满足各项目具体条件要求: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7;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8。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自行联系外方留学单位或导师获取邀请函后,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在项目规定网络申报期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报名,并于4月2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躬行楼617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以下材料顺序准备整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不装订):
1. 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的个人申请;
2.项目申请要求的下述材料,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确保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
2.在申报项目时务必确定好留学国别、留学院校及留学期限,录取后不予更改。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76022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