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主题活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应法律系系主任李树栋老师邀请,安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和第二庭分别于11月16日、17日在我校模拟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了两起民事诉讼案件。我校法学专业部分老师及学生现场观摩了案件的审判。
两起审判均采用独任审判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兰州市某供热站诉被告安宁区宋某拒交供热费纠纷”一案和“蔺某诉兰州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此次观摩审判活动共分“案件公开审理”和“互动交流”两个环节。
在两起案件的审判现场,同学们详细记录审判过程,认真学习审判程序,积极思考法律问题,互相探讨法理知识。休庭后,案件主审人员及法律系系主任李树栋副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对同学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了专业、系统、耐心、细致的回答。
据了解,此次审判活动旨在增强我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专业课的学习兴趣,使同学们更熟练地掌握案件审理的程序,培养其法律职业素养,使其认识到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对法律工作者的重要性。同时,以实践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审判程序,对学生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以及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